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20-014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公司董事长赵锐均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03,052
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0.17%)。
截止 2020 年 3 月 3 日,赵锐均先生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 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赵锐均 先生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2 日 2.72 400,000 0.0761%
赵锐均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3 日 2.785 203,052 0.0386%
合计 603,052 0.1147%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赵锐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12,2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6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锐均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3,009,15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7%。
二、其他说明
1、赵锐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 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赵锐均先生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赵锐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