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长城影视 证券代码:002071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四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本次交易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录
释义 ......3
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5
一、交易对方 ......5
二、交易标的 ......5
三、交易方案及作价依据 ......5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7
一、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决策、核准和审批程序......7
二、本次交易资产过户及对价支付情况......8
三、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9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差异......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9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9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9 九、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9第三节备查文件 ......11 释义
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江苏宏
指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1)
宝/长城影视/本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 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产购买/本次重组/本次指 30%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上海玖明广告有限
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5%股权的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股权转让协议 指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标的公司 指 东方龙辉、微距广告、玖明广告的合称
美福景持有的东方龙辉30%股权、沈笑丹等八位自然人以及响道
标的资产 指 投资等三位法人股东持有的微距广告30%股权、灵微投资与崔志
钢持有的玖明广告25%股权的合称
东方龙辉 指 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长城控制的企业
微距广告 指 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东阳长城控制的企业
玖明广告 指 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东阳长城控制的企业
美福景 指 新余美福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春福昌 指 新余春福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响道投资 指 上海响道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华荣基金 指 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华荣投资 指 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灵微投资 指 宁波灵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沈笑丹等八位自然人指 沈笑丹、汪卿、吴爱国、方涛、严翠凤、沈国峰、陈祺、李靖
响道投资等三位法人指 响道投资、华荣基金、华荣投资
东阳长城 指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长城影视控制的企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源
瑞华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会计师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泰和律所 指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交易对方概况如下:
交易标的 交易对方 拟出售的股权比例
东方龙辉30%股权 美福景 30.00%
沈笑丹 6.86%
汪卿 6.86%
吴爱国 0.34%
方涛 0.69%
严翠凤 0.17%
微距广告30%股权 沈国峰 0.17%
陈祺 0.17%
李靖 0.17%
响道投资 3.73%
华荣基金 4.29%
华荣投资 6.56%
灵微投资 24.75%
玖明广告25%股权
崔志钢 0.25%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是美福景持有的东方龙辉30%股权、沈笑丹等八位自然人以及响道投资等三位法人股东持有的微距广告30%股权、灵微投资与崔志钢持有的玖明广告25%股权。
三、交易方案及作价依据
(一)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系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东方龙辉30%股权、微距广告30%股权和玖明广告25%股权。
(二)作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格系经交易各方根据标的资产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同时参考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的。
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各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计对应净资
交易标的 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评估方法 交易价格
产账面价值
东方龙辉30%股权 1,726.16 20,604.09 1,093.64% 收益法 20,592.00
微距广告30%股权 591.24 9,721.72 1,544.29% 收益法 9,720.00
玖明广告25%股权 1,374.12 14,851.51 980.80% 收益法 14,850.00
合计 3,691.52 45,177.32 1,123.81% - 45,162.00
经过交易各方公平谈判,最终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标的资产的基础对价合计为人民币45,162.00万元。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决策、核准和审批程序
(一)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2016年2月5日,上市公司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2016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