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4-041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进行的股权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
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拟与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光线”或者“标的公司”)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东阳长城
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8,400万元人民币收购宁波聚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宁波聚网”)持有的浙江光线80%股权,并根据标的公司利润实
现情况对最终对价进行调整。本次收购前,东阳长城不持有浙江光线股权;本次
收购完成后,东阳长城将持有浙江光线80%股权,浙江光线成为东阳长城的控股
子公司。
2、2014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宁波聚网,宁波聚网的合伙人为陆腾、陆震、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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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云、马维洁,上述各方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号:330103000087152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435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施友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影视策划、动漫设计、图文设计制作(除
制版)、文化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中介)、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礼仪服
务、会展服务;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数码用品;其他无需报经
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本次收购前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宁波聚网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本次收购后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 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东阳长城 400.00 80.00
宁波聚网 100.00 20.00
合计 500.00 100.00
2、业务情况介绍
浙江光线主要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其中大部分是电视广告代理业务,也涉及
少量的户外和互联网广告代理,以及产品路演、活动策划。
浙江光线主要核心骨干均是资深电视媒体人出身,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电视
媒体资源分析系统,能够为客户在海量的电视内容资源中迅速找到最佳融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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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作出媒体与广告主双赢共生的完美执行方案,在业内广受好评。浙江光线目前
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注重为有限的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同时保持更高的毛
利率。
3、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瑞华审字【2014】
33010063号”的《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浙江光线最近一年及
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4月30日
总资产 2,161.31 2,825.52
负债 765.99 951.24
所有者权益 1,395.32 1,874.28
项目 2013年 2014年1-4月
营业收入 5,535.14 1,775.35
营业成本 3,785.10 1,046.97
营业利润 1,531.84 640.97
利润总额 1,526.41 639.22
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