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 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4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临时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仅为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投资期限: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时,将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产品选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风险跟踪:公司及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