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0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诉讼金额合计为 1,050.68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达到披露标准。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关于投资者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529 起,涉诉金额合计约 10,961.20 万元,案件整体进展情况如下:
1.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开庭审理 174 起案件,金额合计 6,343.18 万元:其中已判决
173 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 6,035.33 万元;未判决 1 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 307.85 万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的 173 起案件中,判决已生效 155 起案件,涉诉金额 2,073.00
万元,公司已陆续支付判决赔偿款;已上诉 18 起案件,涉诉金额 3,962.33 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2. 原告主动申请撤诉 60 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 769.27 万元;
3. 签署和解协议共 246 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 3,231.30 万元;
4. 尚未开庭、撤诉或达成和解共 49 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约 617.45 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投资者诉讼案件,公司支付的和解款、一审判决赔偿款已全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未判决案件,参考已判决案件赔偿比例,扣除公司在《2020 年年度报告》中已计提预计负债 600.00 万元,其余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计提预计负债。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作出判决,以及后续案件数量及诉讼金额尚存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材料。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收到日期 原告 被告 受理机构 案由 诉讼请求 依据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阶段
(万元)
2021 年 12 陈新荣 公司 大连市中山 合同纠纷 索 要 投 入 本 开庭传票(2021)辽 0202 民 23.88 一审已开庭
1
月 21 日 区人民法院 金、诉讼费 初 1277 号
2022年1月 公司 长海县獐子岛镇 大连市西岗 商标权权 索要经济损失 开庭传票(2022)辽 0203 第 160.00 已开庭审理,其中
2
6 日 福财海参店、长海 区人民法院 属侵权纠 民初 226 号、(2022)辽 0203 一案二审上诉阶
县獐子岛镇洪亮 纷 第民初 272 号 段,另一案一审开
海参店 庭尚未判决
2022年2月 大 连 新 中 达飞轮船有限公 大连海事法 海上、通 返还滞箱费等 受理通知书(2022)辽 72 民 326.79 一审尚未开庭
3 海 产 食 品
24 日 有限公司、 司等 8 家海运公 院 水海域货 诉前调 225 号、227 号、228
大 连 通 远 司 物运输合 号、229 号、230 号
食 品 有 限 同纠纷
公司
2022年1月 田某等 47 公司 大连市中级 证券虚假 索要各项经济 应诉通知书(2022)辽 02 民 540.01 处于一审阶段,尚
4 人
12日至3月 人民法院 陈述责任 损失、诉讼费 初 28 号、30 号、97 号、13 未开庭审理
10 日 纠纷 号、14 号、120 号、129 号、
16 号、22 号、127 号、27 号、
51 号、53 号、75 号、101 号、
124 号、134 号、135 号、137
号、140 号、173 号、98 号、
126 号、136 号、174 号、12
号、138 号、175 号、310 号、
340 号、333 号、668 号、673
号、683 号、685 号、670 号、
674 号、681 号、684 号、669
号、675 号、676 号、680 号、
693 号、704 号;辽 02 民诉
前调 6 号、7 号
合计 1,0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