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0-42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旅游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加快推进大连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建设,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升
级,提高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国际知名度,依据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
资的议案》,公司日前分别与大连市旅游局签署《旅游合作协议书》、与小长山乡
人民政府签署《旅游开发项目合作意向书》、与獐子岛镇人民政府签署《旅游开
发项目合作意向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与大连市旅游局签署《旅游合作协议书》
1、由公司投资开发长山群岛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基础设施,着力打造长山
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积极参与大连市的有关旅游活动,与大连市旅游局联手打
造市级大型旅游节庆新品牌。
2、大连市旅游局作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公司进行旅游项目开发
建设,对公司所开发旅游项目提供专业的咨询指导,积极提供适当的政策支持;
根据公司需要帮助公司进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在各种
媒体、旅游展会及推介会中协助宣传公司的旅游品牌和产品,招徕客源。
二、与小长山乡人民政府签署《旅游开发项目合作意向书》
1、自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公司用三到五年时间,对乌蟒岛进行海钓
旅游综合开发。将乌蟒岛周边海域打造成可以承办国际级海钓赛事的主钓场,在2
岛上建成能接待高端专业钓手和休闲钓游客的国际级海钓俱乐部。
2、近五年内公司将陆续投资投放人工渔礁;建造高速客船;建造海钓船用
于开发小长山乡乌蟒岛海钓旅游。
三、与獐子岛镇人民政府签署《旅游开发项目合作意向书》
公司将陆续开发建设獐子岛镇大耗岛高端商务会馆、岸钓基地并投资建造观
光潜艇,与獐子岛镇人民政府共同推进长山群岛旅游产业的发展。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及意向书约定的内容仅为框架性的合作,涉及的后续投资的技术与
经济可行性尚需进行后续深入调查论证,故其可开发性目前尚具有不确定性。
五、承诺
本公司在此项投资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
集资金投资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承诺在此项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与大连市旅游局签订的《旅游合作协议书》;
2、与小长山乡人民政府签订的《旅游开发项目合作意向书》;
3、与獐子岛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旅游开发项目合作意向书》;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关于此次投资合作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0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0-41)。
特此公告3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