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王耀先生、魏明先生、龚伟先生、周芝凝女士、段明焰先生、李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方彬福先生、虞义华先生、骆剑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其中方彬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王耀,男,58 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
办公室主任、景德镇市岚山物资贸易公司总经理、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景德镇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担任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魏明,男,54 岁,本科学历。曾任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动力车间技术员、炭黑
分厂厂长、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营销工作,现任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魏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0,5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龚伟,男,54 岁,中专学历,曾任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水汽车间主任、
动力车间主任,安全监管部安全管理科副科长、安环部副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景德镇金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兼任景德镇市金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龚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芝凝,女,51 岁,本科学历,曾任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供应科科长、供应处
副处长、处长,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芝凝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407,5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段明焰,男,54 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景德镇市焦化煤气
总厂财务副科长、财务副处长、景德镇市金鼎商贸有限公司和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景德镇金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部长、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段明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4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毅,男,38 岁,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证券部主办、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
表,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41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
方彬福,男,49 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江西景德镇会计
师事务所国内业务部部门经理、副所长。现任江西景德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法人代表)、江西景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方彬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虞义华,男,44 岁,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
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
截至目前虞义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骆剑明,男,42 岁,法学硕士。现任景德镇市陶瓷大学法学系讲师,江西华镇律
师事务所律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骆剑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