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8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朱在龙 178,200,000 15.08%
2 洪泽君 55,200,000 4.67%
3 肖碧虹 6,001,500 0.51%
4 林士 6,000,000 0.51%
5 王俊 5,488,300 0.46%
6 于卫国 4,867,959 0.41%
7 车舸 4,100,000 0.35%
8 余琦 3,690,698 0.31%
9 郑春红 3,440,441 0.29%
10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149,100 0.27%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的比例
1 洪泽君 55,200,000 5.28%
2 朱在龙 44,550,000 4.26%
3 肖碧虹 6,001,500 0.57%
4 林士 6,000,000 0.57%
5 王俊 5,488,300 0.53%
6 于卫国 4,867,959 0.47%
7 车舸 4,100,000 0.39%
8 余琦 3,690,698 0.35%
9 郑春红 3,440,441 0.33%
10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149,100 0.3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