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八届
董事会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
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
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61 号《关于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浙上 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景兴纸业股份 市[2001]61 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景兴纸业 有限公司的批复》, 以发起方式设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浙江省工商 有限公司,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人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以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以人民币标明面
人民币标明面值。 值, 面值每股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朱在龙、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将原浙江景兴纸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日本制 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公司, 发起人及其 纸株式会社、日本纸张纸浆商事株 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
式会社、平湖市曹桥乡集体资产经 发 出资情况
起 出 持股股数 持股比
营公司和平湖市电力实业总公司。 出资数额 出资 (股)
人 (元) 资 例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将原浙江景兴 名 时间 方
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公 称 式
司,其中朱在龙认购 6,150 万股, 上 2001 净
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6,150 朱 年 6 资
万股, 日本制纸株式会社认购 825 在 61,500,000 月 产 61,500,000 41.00%
龙 30 折
万股, 日本纸张纸浆商事株式会社 日 股
认购 825 万股, 平湖市曹桥乡集体 上
资产经营公司认购 600 万股, 平湖 海
市电力实业总公司认购 450 万股。 九
龙 2001 净
山 年 6 资
股 61,500,000 月 产 61,500,000 41.00%
份 30 折
有 日 股
限
公
司
日
本
制 2001 净
年 6 资
纸 月 产
株 8,250,000 8,250,000 5.50%
30 折
式 日 股
会
社
日
本 2001 净
纸 年 6 资
张 8,250,000 月 产 8,250,000 5.50%
纸 30 折
浆 日 股
商
事
株
式
会
社
平
湖
市
曹
桥 净
乡 2001
年 6 资
集 月 产
体 6,000,000 6,000,000 4.00%
30 折
资 日 股
产
经
营
公
司
平
湖
市 净
电 2001
年 6 资
力
实 4,500,000 月 产 4,500,000 3.00%
业 30 折
总 日 股
公
司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名
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 可以设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设
副董事长 1-3 人。 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2 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
长 1 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 1-3 人。 事长 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