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2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相关事项变更暨参与投资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前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创新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创新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核准名称“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创新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2023年5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创新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海景兴公司认缴合伙人资本5,000万元,实缴1,000万元。
2、对外投资调整情况
金浦创新基金的管理人为进一步增强在“产业+投行+区域”强结合的特色与优势,计划新设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华海金浦基金”),其中,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基石投资人,国泰君安自有资金、兴业证券管理的母基金作为投行和区域基石投资人,在此安排之下,金浦创新基金由一个大基金拆分为金浦创新基金和华海金浦基金,两个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一致,核心团队保持不变。
因此,公司拟将对金浦创新基金认缴额中尚未实缴的2,000万元变更至新设的华海金浦基金。上海景兴公司对金浦创新基金的认缴额将调整至1,000万元且已经完成了出资。上海景兴公司将重新签订《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成为其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的债务承担责任。
华海金浦基金投资方向包括半导体制造技术、芯片设计、新型封装技术产业相关行业。上海金浦镨创骅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浦轩沅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海金浦基金仍在募集期内。
3、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前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事项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事项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人
1、企业名称: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DD6G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吕厚军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10月30日
7、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申路921弄S区2号308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吕厚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甜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承担实际控制人责任的股东为为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经核查,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3861。
(二)普通合伙人一
1、企业名称:上海金浦镨创骅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DC605T3U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出资额: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4年3月1日
7、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合伙人:上海埔元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海金浦镨创骅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经核查,上海金浦镨创骅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普通合伙人二
1、企业名称:上海浦轩沅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D74X9659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明轩
5、出资额: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2日
7、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合伙人:何明轩、吕厚军。实际控制人为何明轩。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海浦轩沅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经核查,上海浦轩沅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镨创骅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基金规模:目标出资认缴总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
5、出资方式及进度:合伙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分期出资
6、合伙期限:10年
7、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财务性股权投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通过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为优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从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发展、资本运作各方面帮助企业做强做大;最终以IPO、上市公司并购或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获取收益。
2、营业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10年,自首次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3、基金存续期限及投资期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之存续期限为7年,自本合伙企业首个交割日起计算,包括投资期、管理及退出期两个阶段。
本合伙企业之投资期自首个交割日起算至以下情形中先发生之日为止:(1)首个交割日起算的第4周年届满之日;或(2)认缴出资总额(违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除外)全部使用完毕之日(使用内容包括为支付至存续期限届满所需支付的基金费用、支付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投资期内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所做的合理预留);(3)发生管理人终止事件且替任的管理人未能如约产生;(4)持有有限合伙权益之75%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上决议终止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后至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为管理及退出期(“管理及退出期”),本合伙企业除存续性活动外不得参与任何投资项目。存续性活动指:(1)持有、处置和以其它方式处理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和其它资产;(2)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投资期内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3)支付相关的基金费用;(4)从事其它非投资活动;以及(5)为以上目的而必要的其他活动。
为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管理及退出期可延长1年;或根据本协议约定而相应缩短。
4、管理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任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
之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监控、管理,制定并实施投资退出方案等与本合伙企业管理运作相关的其他事项。管理人与本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签订《管理协议》,并向本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
5、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由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
投资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2%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管理及退出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1.7%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延长的管理及退出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按日计提,并分别于每半年度的前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关于本合伙企业首期管理费,若基金在6月30日前成立,则首期管理费在成立当年的6月30日前支付完毕;若基金在6月30日后成立,则首期管理费在成立当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关于本合伙企业最后一期管理费,若管理费计算周期不足半年的,则以该计费周期所在半年度的天数与计费天数的比例计算实际应收取的管理费。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专职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任免,其中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合计提名两名委员,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名1名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