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0-07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 年 9 月 24 日
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七届监事会一次会议通知,公司七届监事会
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 16:00 在公司 707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
事为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沈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沈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六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0。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的费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6。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