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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六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3

景兴纸业:六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0-01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二 十四 次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 公司六
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 2020 年 4 月 2 日 10:00 在公司 705 会议
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 的董事 有沈凯 军、朱锡坤 、金赞 芳,合计 3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 议由 董事长朱在 龙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 讯网 (htt 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述职。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2019 年年 度报告 摘要》及《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巨潮资 讯网 。《2019 年年度报 告摘要》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20-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度财务决算》详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的《内部控制的鉴 证报告 》(天健审〔2020〕
1259 号)详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2019 年度环 境报告 》。

    《2019 年度环境报告》详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 际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 》及巨 潮资讯网上《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详见 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 利润分 配预 案的议
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38,991,567.94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918,289,921.11 元,扣除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 22,224,020.0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021,158,312.26 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8,668,135.80 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46,360,676.08 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1,111,20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 发现 金红利 38,892,035.00 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董 事会提 出的利润 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 议案 》。

    1、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 2020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同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0 年度在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 授信额 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 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控 股子公
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

    根据二○二〇年公司整体生产 经营计划和 资金 需求情况, 结合二 ○一九年的 实际经营及资金利用情况,对二○二〇年度子公司 需向 银行融资的 情况进行了 预测分析,拟在二○二〇年度由本公司对子 公司、并由 部分 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同时,提请 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 》及巨 潮资讯网上《关
于 2020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 平湖 弘欣热 电有 限公司
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0 年度与平湖弘欣 热电有 限公司 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自身及双
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借款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 》及巨 潮资讯网上《关
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关于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二、三 、四、 八、九、 十、十一、 十二需提交 股东大 会
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在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集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
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临 2020-018。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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