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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0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4月14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10:30在公司705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

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年报摘要》及《2017年

年度报告全文》。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

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8-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

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环境报告》。

    《2017年度环境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2018

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58,914,006.99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406,289,840.49元,扣除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76,576,570.00

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42,735,876.78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38,089,976.25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045,974,980.77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7年 12月31 日股本

1,128,45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

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422,55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

行申请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同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8年度在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

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二○一八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二○一七年的实际经营及资金利用情况,对二○一八年度子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拟在二○一八年度由本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

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自身及双

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借款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通过的议案二及本次会议通过的议案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在2018年5月17日召集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临2018-011。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