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0-00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0年2月29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的会议通知,浙
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
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为1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同意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2,000万元人
民币的转让价格,分别受让自然人王泉平、胡正国所持有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莎普爱思
20%的股权。
有关本次交易及其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下属子公司受让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0-006。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