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景兴纸业 证券代码:002067 公告编号:临2007-06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发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13.09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T-2日)前一交易日景兴纸业的股票均价。
4、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31日(T-1日)的持股数量,按照10:1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股份合计为29,900,000股,占本次发行最高数量的24.92%。公司控股股东朱在龙承诺本次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认购数量不低于4,000,000股,至少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3.33%,并承诺本次认购部分股票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及网上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6、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7、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机构投资者(除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万股,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8、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除外)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进行网下申购时,必须全部缴纳申购款。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07年11月1日(T日)下午15:00时之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在当日(T日)17:00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并于2007年11月6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10、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11、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7年10月30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
12、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公司/景兴纸业/发行人 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经发行人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增发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
股权登记日 指2007年10月31日(T-1日)
网上申购日/T日 指2007年11月1日(T日,该日也是网下申购日)
公司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景兴纸业之股东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
金或申购资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1的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发
股份的权利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数量的上限为12,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并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3、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但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除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的最低认购股数为50万股。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的最低认购股数为1股。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3.09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T-2日)前一交易日景兴纸业的股票均价。
5、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31日(T-1日)的持股数量,按照10:1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股份合计为29,900,000股,占本次发行最高数量的24.92%。公司控股股东朱在龙承诺本次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认购数量不低于4,000,000股,至少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3.33%,并承诺本次认购部分股票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优先认购后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及网上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6、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股票停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和网下 上午9:30-10:30停
T-2 2007年10月30日
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牌,其后正常交易
T-1 2007年10月31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 停牌一天
T 2007年11月1日 缴款(申购定金截止到帐时间为当
日下午17:00时)
网上申购资金到帐;网下申购定金 停牌一天
T+1 2007年11月2日
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 停牌一天
T+2 2007年11月5日
下发行股数;计算配售比例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进行 上午9:30-10:30
配售,网下申购进行配售,退还未 停牌,其后正常交
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 易
T+3 2007年11月6日
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
账截止时间为T+3下午17:00
时)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 正常交易
T+4 2007年11月7日
购资金验资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8、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景兴纸业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9、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除公司控股股东朱在龙承诺其本次发行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