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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出席会议的有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郑志刚先生、李勇先生,董事孙祥云先生、陈荣建先生、杨娟女士、邵乐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作宝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作宝、陈荣建、邹琼慧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作宝、陈荣建、邹琼慧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作宝、陈荣建、邹琼慧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对解除限售资格及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回购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或激励对象出现终止行使权益的情形时,办理相关终止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宋作宝、陈荣建、邹琼慧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五)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对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1、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调整为:

  主任委员:宋作宝;

  委员:余兴喜、李勇、杨娟、邵乐、陈荣建。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

  主任委员:郑志刚;

  委员:李勇、邵乐。

  3、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调整为:

  主任委员:余兴喜;

  委员:郑志刚、杨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不做调整,仍为:

  主任委员:李勇;

  委员:宋作宝、郑志刚。

  (六)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整体工作计划安排,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