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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瑞泰科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

  拟聘任中兴华所的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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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克东、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
  王克东,于 2008 年 12 月 9 日取得执业证书,2010 年底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包括: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赵永华,于 2001 年 11 月 27 日取得执业证书,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武晓景,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于 200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8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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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共计 100 万
元;2023 年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其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表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推荐并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开展 2023 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中兴华所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 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审计工作。中兴华所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中兴华所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

  同意续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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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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