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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瑞泰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 2023 年 4 月 9 日上午在北京市朝
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 100%。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及 2023 年度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4、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 -008)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

    5、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 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 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 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资产减
 值准备核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 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7、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湘潭高级硅砖
有限公司商誉及往来账务核销的议案》。

  (1)同意公司对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商誉 12.80 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后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2)同意公司对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往来账务 522.37 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后,预计当期确认收益(营业外收入)343 万元;

  (3)本次关于湘潭高级硅砖有限公司商誉及往来账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8、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
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现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确认公
司向其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9、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监事会同意提名冯俊先生、刘登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届监事会。任期
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冯俊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曾任中广核铀业斯科有限公司副 CFO、 CFO、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专家、国际财务专家等职务。

  冯俊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冯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冯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刘登林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
  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建材科创新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科建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财经资产部副部长、企业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登林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建材科创新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科建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刘登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登林先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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