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
1、会议通知时间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13:30。
4、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
下午 3:00。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大凡先生。
8、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93,203,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47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93,202,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34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50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50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