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延长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鉴于目前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正在推进,且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已临近,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后续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
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方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