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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东华软件: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7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向东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0 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316,883,4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69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150,4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67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5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347,033,9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2368%。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含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 51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3,033,3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0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46,208,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207,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02%;反对 587,7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93%;弃权 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05%。

  (二)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46,208,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7%;反对 587,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弃权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207,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02%;反对 587,7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93%;弃权 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05%。

  (三)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46,139,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6%;反对 656,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8%;弃权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38,5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910%;反对 656,8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85%;弃权 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05%。

  (四)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46,208,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7%;反对 587,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弃权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207,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02%;反对 587,7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93%;弃权 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05%。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6,115,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8%;反对866,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14,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92%;反对 866,7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9%;弃权 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782,4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1%;反对 1,013,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2%;弃权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781,9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115%;反对 1,013,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680%;弃权 2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0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一)》。

  表决结果:同意 1,346,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587,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6%;弃权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393,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38%;反对 587,7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93%;弃权 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8%。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振强、王昆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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