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00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调整情况
由于原激励对象薛晓鹏、王辛、张怡勋、周莉、董春红因个人原因离职,原激励对象邓俊、李大新、徐波丹因业绩考核不合格,其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由343名调整为335名,同时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经本次调整,对应尚未行权的期权予以注销,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1148.576万份变更为1132.456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0.7580%调整为0.7474%。调整后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期 尚未符合行权条
获授期权数量占 第三个行权期
权数 件的期权数量
姓名 职位 总期权数量的比 可行权期权数
(万份)
例 量(万份)
(万份)
吕 波 董事、总裁 26 0.9184% 5.2 5.2
夏金崇 董事、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李建国 董事、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杨 健 20.8 0.7347% 4.16 4.16
董事、董秘、
副总裁
郑晓清 董事 15.6 0.5510% 3.12 3.12
金 伟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黄杏国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林文平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刘志华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高书敬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王 佺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徐德力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韩士斌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董国勇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阮 晋 副总裁 20.8 0.7347% 4.16 4.16
叶 莉 财务总监 15.6 0.5510% 3.12 3.12
核心员工(共319人) 2503.54 88.4287% 500.708 500.708
合计 2831.14 100.0000% 566.228 566.228
注1:公司因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派送2现金(含税),导致按数量增加,表中获授期权份数为调整后数据。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公司相关岗位上的
人员发生变化,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期权办理注销手续,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132.456万份,激励对象由343人调整为335人。
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鉴于公司相关岗位上的人员发生变化,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8名人员不再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取消相关股票期权,并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的335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等有关规定,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调整后的名单详见2015年1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