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4年5月27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455,922,3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64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611,212,7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61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44,709,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2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4,848,2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2,432,9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22,415,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68%。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7,156,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614%;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98,766,0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7,156,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614%;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98,766,0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61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2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
4.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61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2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38,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417%;
反对 36,368,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46%;弃权 8,421,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076,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754%;反对 36,368,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4446%;弃权 8,413,0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7,059,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586%;反对 3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 398,531,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516,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 3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2,982,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619%;反对 24,408,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3%;弃权 398,531,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439,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370%;反对 24,408,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76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5,749,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207%;反对 1,407,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弃权 398,766,0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86%。
同意 153,206,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6%;反对 1,407,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087%;弃权 2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7,391,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68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98,531,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848,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7,059,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586%;反对 3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 398,531,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516,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 3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7,391,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68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98,531,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