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利女士、林凯先生、褚玉玺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娟女士、吴海峰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利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利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如下:
王利 女,1983 年 11 月出生,本科。曾任本公司企管部部长助理、辽宁华
峰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