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新材”)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峰氨纶,证券代码:002064)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4月2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10日开市起复牌。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
通知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