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9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信息提示:
1.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分配时间: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方案具体内容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前景、资产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相关说明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本次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87,5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587,580,000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1,905,096,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3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3 年 7 月 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份于 2023 年 7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741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 00*****749 陈利浩
3 08*****32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 00*****751 黄建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送红股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5,432,380 7.90 25,086,476 150,518,856 7.9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25,432,380 7.90 25,086,476 150,518,856 7.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462,147,620 92.10 292,429,524 1,754,577,144 92.10
股
三、总股本 1,587,580,000 100.00 317,516,000 1,905,096,000 100.00
注:以上表格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 1,905,096,000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1694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调整事
项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 3 号远光软件园
咨询联系人:周海霞、刘多纳
咨询电话:0756-6298628
传真电话:0756-3399666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