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8-03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2018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浩先生于6月8日向董事会提出了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12日公告了《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增加议案的情况,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远光软件园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15:00至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董事长陈利浩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人,代表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4,978,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8.8261%。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3,240,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39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37,5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6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下同)共32人,代表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128,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3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74,337,898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0%;反对629,4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7%;弃权11,1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88,0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8741%;反对6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0890%;弃权1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4,337,898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0%;反对629,4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7%;弃权11,1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88,0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8741%;反对6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0890%;弃权1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4,337,898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0%;反对629,4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7%;弃权11,1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88,0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8741%;反对6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0890%;弃权1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4,337,898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0%;反对629,4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7%;弃权11,1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88,0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8741%;反对6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0890%;弃权1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8%。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74,348,998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3%;反对629,4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7%;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99,1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9110%;反对6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089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250,36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4%;反对696,0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7%;弃权11,1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2,767,70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524%;反对696,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1652%;弃权1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24%。
表决结果:通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电网公司,属于福建电力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4,271,298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9%;反对696,0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8%;弃权11,1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21,4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6531%;反对696,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101%;弃权1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8%。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74,271,298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9%;反对696,0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8%;弃权11,1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21,4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6531%;反对696,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101%;弃权1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67,521,332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4%;反对640,0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2,671,51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546%;反对64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45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黄建元、朱安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73,676,837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62%;反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