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 88,188.04 万元,减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数
781.78 万元、减已分配的 2019 年度现金股利 5,512.50 万元,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00,905.45 万元。
董事会提议: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0,250 万股为基数,以未
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230 万元。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说明
1、以上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