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证券代码:00206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2018年2月
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没有达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求的最低认购份额,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该集合信托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能否签订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能否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公司”、“本公司”)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1、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本员工持股
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合同变更风险、份额转让风险、收益分级风险、管理期限不确定风险、设立失败风险、投资收益不确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进而可能出现亏损。参与人应充分了解相关业务风险,自愿参加,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3)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核心业务骨干。
4、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35人,具体参加人数以员
工与公司签署的《认购协议》所列示并最终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0万元(含本数。以“份”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具体金额根据最终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6、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并全额认购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次级份额。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上限为20,000万份,每份份额为1元,按照不超过1:1的杠杆比例设置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宏润建设股票。其中,优先级份额不超过10,000万份,次级份额不超过10,000万份。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承诺为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次级份额的本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7、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投资于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宏润建设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本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集合资金信托划名下之日起算。
10、本计划购买股票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1、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2、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于召开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之前披露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目录
声明......2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释义......6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变更及终止......13
第六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4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5
第八章 股份权益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方法......201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需要履行的程序......23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24
释义
宏润建设、公司、本公司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
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指 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公司拟委托信托公
计划 司或其他机构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其
他符合政策规定的集合计划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
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购
买并持有的宏润建设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
法》 股计划管理办法》
《认购协议》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备忘录第7号》 指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
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7号》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本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吸引和保留优秀业务骨干,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激发公司发展活力,提高公司竞争力。
二、本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意见。
四、独立董事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六、本员工持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