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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浙江交科: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78,212,880.53 元,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1,150,807.6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 2022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401,150,807.61 元为基础,分别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0,667,292.55 元,减去已分配2021 年股利 275,139,874.29 元后,2022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为316,448,064.35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56,527,0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315,609,602.24
元。

    2.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56,527,0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599,137,90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3.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此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匹配,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
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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