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8,439,347.18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7,664,618.9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 2021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77,664,618.90 元为基础,分别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73,494,917.47 元,减去已分配 2020 年股利164,959,320.04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为270,667,292.55元(尚未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拟向母公司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2021年度浙江交工拟向母公司分红50,000,000元)。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股东利益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年)》要求,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75,702,6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75,140,523.80 元,
部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出现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2 年)》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此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匹配,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