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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9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5:00至2019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星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5人,共计代表股份864,462,48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84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91,668,642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72,793,8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91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4人,代表股份78,241,50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87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3,67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3,67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63,67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3,67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63,680,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7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9,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0007%;反对7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9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3,67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6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弃权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963%;反对6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935%;弃权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0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5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3%。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本提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3%。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

  表决情况:同意77,45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9%。反对7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本提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9%。反对7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3,67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963%;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委托贷款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3,67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963%;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
  表决情况:同意863,67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9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963%;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3,67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8%。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45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929%;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37%;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3,67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8%。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3,67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8%。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方怀宇律师、吴旻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