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4
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
00至2018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文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人,共计代表股份
786,304,8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24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786,220,976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60.2359%。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
份83,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83,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86,286,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86,286,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86,286,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86,286,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86,286,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8.5459%;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1.45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86,286,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8.5459%;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1.45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459%;反对 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5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公司控
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8.5459%;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1.45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