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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关于签订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EPC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粤水电:关于签订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EPC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

    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EPC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
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EPC”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EPC 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构建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构建公司为联合体主办方,其余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与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水投”)签订《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EPC 合同文件》(合同编号:NHST20-0305(1)-G06)。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莲塘、莲子塘村雨污水管网工程、狮西村南雨污水管网工程、狮岭村雨污水管网工程、三江口电排站扩建工程、三江口涌整治工程;一标段支毛涌整治工程(含红旗涌、流北涌、南塘涌及活水、西坑涡毛涌及活水、金鸡涌活水)。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公司承担项目的水利工程和部分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采购工作,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构建公司承担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的总协调、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采购工作,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成都设计院承担项目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

    (一)交易对手方: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四)合同金额:68,260.5140万元,其中公司承担的
工程施工任务金额约36,700万元。

    (五)合同工期:4年。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负责人:胡功海。

    3.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道融通路 22 号智富大厦 31
楼。

    (二)公司与南海水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年,公司未承接南海水投的其他工程。
    (四)南海水投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南海水投)需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组织设计交底、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公司)需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进行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莲塘、莲子塘村雨污水管网工程、狮西村南雨污水管网工程、狮岭村雨污水管网工程、三江口电排站扩建工程、三江口涌整治
工程;一标段支毛涌整治工程(含红旗涌、流北涌、南塘涌及活水、西坑涡毛涌及活水、金鸡涌活水)。

    (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682,605,140.14 元,其中
公司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金额约 36,700 万元。

    (四)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六)合同工期:4年。

    (七)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联合体)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发包人(南海水投)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 2021 年及未来 3 个会计年度的
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
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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