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七)(十一)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
西 1 号 1 幢水电广场 A-1 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
司 2505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彦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53,164,60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9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53,136,90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6904%,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7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2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57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57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投资建设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关于租赁 4 台Ф6980 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470,46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448,694,14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470,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回避 10,101,210
股。
由于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水电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持有水电集团 10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为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与建科院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水电集团持有表决权股份 438,592,930 股、建科院持有表决权股份 10,101,210 股,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 453,164,60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回避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罗漪铭。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