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
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标段四)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
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四)”的中标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四)中标的公告》。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标段四)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广州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在广州市番禺区签订《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标段四)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EDU20-022-061)。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水系、海绵城市、杂用水、雨水、污水、电力隧道、电力管沟、电气照明、临时工程等工程。
1.交易对手方: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合同。
3.合同标的: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标段四)。
4.合同金额:42,900.19万元。
5.合同工期:615个日历天。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1)负责人:苏彦鸿。
(2)业务范围:负责广州市政府委托的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的广州市市属非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及标准的制定;承担广州教育城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
运路 1 号。
2.公司与广州重点项目管理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广州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发生类似交易。
4.广州重点项目管理中心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承包人(公司)
(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结算、管理及配合服务,并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2)应当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的有关约定加强其参与工程建设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的管理。
2.发包人(广州重点项目管理中心)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款项。
(2)负责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场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具备按设计要求进行场地平整施工的条件。
(3)负责办理工程立项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审核书、建设用地通知书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具体范围包括尚仁大道(K0+760~K1+840)、敬学路(K1+580~K2+820)、尚义大道(K2+060~K3+820)、尚礼大道(K0+000~K0+300)、乐群北路(K0+640~K1+426.987)、
力行路、秀山路,道路总长 6.747km,面积约合 184303.2 ㎡。含水系 2420m、电力隧道 1227.96m、箱涵 4 座。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桥涵、水系、海绵城市、杂用水、雨水、污水、电力隧道、电力管沟、电气照明、临时工程等工程。
(三)合同金额:42,900.19 万元。
(四)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合同工期:615 个日历天。
(六)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公司)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等,承包人承担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在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累计承担三次严重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2.发包人(广州重点项目管理中心)违约责任
(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应继续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承包人计付拖欠期间的利息。
(2)因发包人违约或者过错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在承包人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发包人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 2020 年及未来 2 个会计年度的
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广州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标段四)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