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罗定市文化广场及周边升级改造
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暂定 2020 年开工,合同履行
对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无影响。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罗定市文化广场及周边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中标情况。
详见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定市文化广场及周边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
罗定市文化广场及周边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
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建筑安装”)与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设计院”)、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核岩土”)组成的联合体(粤水电建筑安装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余为联合体成员方)与罗定市亿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隆实业投资”)在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签订《罗定市文化广场及周边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室工程、广场及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地下排水渠改道工程、湖面活化净化处理工程、沿街立面整治工程以及人工湿地工程等。签约暂定合同总价为 37,535.95 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 36,343.95 万元。
粤水电建筑安装负责工程施工;建工设计院负责工程设计;湖南中核岩土负责工程勘察。
(一)交易对手方:罗定市亿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工程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罗定市文化广场及周边升级改造工程。
(四)合同工期:12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罗定市亿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罗昌鼎。
3.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停车场工程建筑、停车场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仓储服务等。
5.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工业大道二路1号六楼613。
6.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20 日。
(二)公司与亿隆实业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亿隆实业投资的其他工程。
(四)亿隆实业投资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内容:
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室工程、广场及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地下排水渠改道工程、湖面活化净化处理工程、沿街立面整治工程以及人工湿地工程等。
(二)合同金额:37,535.95 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
36,343.95 万元。
(三)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四)合同工期:12 个月。
(五)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联合体)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亿隆实业投资)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六)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粤水电建筑安装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粤水电建筑安装承担的工程任务金额 36,343.95
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4.37%。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暂定 2020 年开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及粤水电建筑安装 2020 年及未来 1 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及粤水电建筑安装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及粤水电建筑安装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罗定市文化广场及周边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