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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关于签订增城区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8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了“增城区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EPCO项目”的中标情况。详见2018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城区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EPCO项目中标的公告》。

  增城区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水务”)、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市政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北控水务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他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与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下简称“增城水管所”)在广州市增城区签订《增城区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51,148.018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8,391.51302万元(含外水外电费)。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含采购)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北控水务负责该项目的运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北京市政设计院负责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交易对手方: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二)合同类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增城区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EPCO项目。

  (四)工期:390日历天。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1.负责人:黄文星。

  2.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

  (二)公司与增城水管所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10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增城水管所的其他工程。

  (四)增城水管所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51,148.018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8,391.51302万元(含外水外电费)。

  (二)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三)工期:390日历天。

  (四)工程内容: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水环境实施治理,其中消除黑臭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截污管8770米、泵管2670米、泵站8座、处理设备14座等,消除劣V类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截污管36460米、泵管3300米、泵站3座、处理设备11座、新建闸4座等(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五)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联合体)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增城水管所)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六)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完毕时终止。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工程建安工程费为48,391.51302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的7.30%,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增城区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