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18-037
债券代码:112250 债券简称:15云旅债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3)。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15:00至2018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世博路10号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一号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已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睿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59,306,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8505%,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59,306,4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2,053,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0162%,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02,053,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 人,代表股份57,252,4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3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283,5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 人,代表股份19,272,5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372%。
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59,036,4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59,036,4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9,283,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59,036,4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59,036,4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59,036,4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9,283,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59,036,4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59,036,4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9,283,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59,036,4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9,283,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过逐项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程旭哲先生、孙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程旭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421,326,520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19,283,534票。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孙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421,326,520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19,283,534票。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晓莉律师、陈自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