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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中钢天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2,943,576.96 元。公司 2020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0,690,011.44 元,其中母公司 2020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04,875,719.9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1 年 4 月 3 日总股本 746,187,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 74,618,777.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230,256,942.35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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