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8-005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〇一八年一月
特别提示
1、《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参照《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90人,其中参
与本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3、参加对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的自筹资金。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的中钢天源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的,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认购金额为不超过5500万元,按照公司2018年
1月23日收盘后股价12.20元/股测算,数量为450.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自行终止,也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释义......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5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及份额分配情况......6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7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7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8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0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14
九、其他......15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具体含义
中钢天源 指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指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股东大会 指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和持有的中钢天源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试点意见》 指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员工持股备忘录》 指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试点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二)参加对象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工作3年以上的员工,以及经公司认定的其他符合持股条件的优秀员工。
拟定员工人数合计190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9人。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与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及份额分配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55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1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5500份。其中,参加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认购
总份额为1300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3.6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分配情况
参加对象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人 持有的计划 所对应金 占本员工持股
份额(份) 额(万元)计划的比例
王文军 董事长 300 300 5.45%
毛海波 董事、总经理 200 200 3.64%
张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30 130 2.36%
芮沅林 副总经理 100 100 1.82%
余进 副总经理 50 50 0.91%
许定胜 副总经理 100 100 1.82%
章超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0 150 2.73%
吴刚 副总经理 150 150 2.73%
吴晓勇 职工代表监事 120 120 2.18%
小计 1300 1300 23.64%
其他人员(不超过181人) 4200 4200 76.36%
合计 5500 5500 100.00%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持有人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员工应当按照拟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其弃购份额可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认购,多个员工申请认购份额多于弃购份额的,按照比例分配份额。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拟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日之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包括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购入公司股票。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股票的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含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购入公司股票,标的股票的价格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购入股票的实际价格。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后,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自行终止,也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
存续期满后若有未出售股票,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规定,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