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2-03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4),2022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5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099,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最高成交价为 13.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1 元
/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149,142,550.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
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8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3月30日—4月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7,428,919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357,23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