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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19-05-3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一九年五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部分股份、自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驰投资”)处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四、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8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经公司认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公司不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部分股份的价格为6.222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博驰投资处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股份的价格根据大宗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择机确定。

量约占现有股本总额164,360万股的3.77%(以实际受让股票数量为准)。按此测算,包括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总数量累计在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股票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九、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5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7
第三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价格....................8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9
第五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10
第六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第七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12
第八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4
第九章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6
第十章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7
第十一章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8
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19

  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横店东磁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部分股
标的股票                  指  份、自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以大宗交易方
                              式受让、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取得的股份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管理办法》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  指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三)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8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经公司认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出具意见。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公司不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部分股份、自博驰投资处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截至2019年5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120,327股,回购均价为6.222元/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75%。

  博驰投资目前持有公司92,7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4%),除其中的745.20万股尚仍处于自愿锁定期外,其余股份的锁定期已于2018年7月13日到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价格

  除集中竞价交易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部分股份的价格为6.222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博驰投资处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股份的价格根据大宗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择机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