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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3,600,000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82,300股,故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32,617,700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8日—3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5:00—2019年3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233号)。

    3、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时金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1,643,600,000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82,300股,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32,617,7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21,338,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56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33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17,765,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38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14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573,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7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81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2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4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5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573,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17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9%。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21,106,3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1,093,0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1,093,0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1,093,0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1,093,0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029,3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4%;反对29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505,5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41%;反对296,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7%;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2%。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093,0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26,3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69%;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1%;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569,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71%;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7%;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2%。

  该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时金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682,3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7%;反对2,643,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9%;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58,5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96%;反对2,643,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942%;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2%。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563,9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569,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71%;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7%;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2%。

  该议案关联股东何时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21,093,0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569,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71%;反对232,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7%;弃权13,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周剑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