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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56 深市 横店东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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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告日期:2018-11-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价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分红、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89,665    0.07%    1,189,665    0.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2,410,335  99.93%  1,612,410,335    99.93%
三、总股本            1,643,600,000    100%  1,613,600,000      100%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计划目的用途,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大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议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经公司查询,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9、其他与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预案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了如下独立意见: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如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此次回购的股票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存在因股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