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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8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8-01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公司关于制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及2015年7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18年7月13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通过设立东阳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驰投资”)以协议方式受让横店控股持有的2,3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60%,转让价格为22.46元/股,并自愿承诺自股份转让至博驰投资之日起锁定三年。

     2015年7月14日,博驰投资和横店控股完成了2,300万股公司股票的转让登记事宜。

     2016年2月4日,公司管理层以自有资金通过博驰投资从二级市场买入18.44万股。

    2016年5月6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后博驰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636.88万股。

    2017年4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后博驰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9,273.76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73.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2015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13日)届满后,博驰投资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授权或根据持有人的申请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本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

    2、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延长和变更

    1、本计划的存续期自成立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本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均自公司股票过户至博驰投资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结束之后,本计划可以根据标的股票减持情况提前结束;亦可在存续期限届满后,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博驰投资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授权或根据持有人的申请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本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所持有的股票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全体持有人会议的代表2/3以上份额同意后,将相关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若持股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死亡的,其持有股份应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执行。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