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3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199,988.2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2,685,612.9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 100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净额)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 94,835.60 84,000.00
2 OBC研发中心项目 45,185.00 33,068.56
3 补充流动资金 47,200.00 47,200.00
合计 187,220.60 164,268.56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245,162.07 元,其中: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 472,000,000.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90,245,162.07 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60,655,150.86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2,613,529.99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680,440,450.90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613,529.99
元差异为597,826,920.9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298,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人民币 330,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为人民币 30,173,079.09 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 29,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22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9,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分阶段安排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 3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至专用账户。
公司致力于主营业务的深入发展,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在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均存在大量流动资金需求;同时需要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保持大力投入,持续拓展国内外市场,根据客户需求逐步扩大产能,为了缓解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确保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 3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按一年期 LPR 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1,065.00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该部分资金
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日常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