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
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其中董事蓝裕平先生、独立董事陈骏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董事王媛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根据被资助对象目前经营状况,存在资助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董事王媛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根据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担保融资存在贷款无法及时归还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