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苏进先生、田南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宋盛林先生、王少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2,116,194 股、130,000 股、1,068,208 股,合计减持不超过 3,614,402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 0.7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收到公司董事苏进先生、
田南律先生,副总裁宋盛林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苏进 董事 17,632,016 3.68%
田南律 董事 8,464,776 1.76%
宋盛林 副总裁 520,000 0.11%
王少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272,830 0.89%
合计 30,889,622 6.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及数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苏进 股权激励股份 300,000 0.06%
田南律 股权激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 2,116,194 0.44%
宋盛林 股权激励股份 130,000 0.03%
王少华 股权激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 1,068,208 0.22%
合计 3,614,402 0.75%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
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决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资产重组交易方的承诺
苏进先生于公司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尚未完成利
润补偿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进行任何转让 。目前上述股份尚未到期解除限售,此承诺严格履行当中。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田南律先生、王少华先生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非公开发行认购所获得润电子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3.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苏进先生、田南律先生、宋盛林先生、王少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此承诺严格履行当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 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