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邱建民先生的通知,其已完成公开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邱建民先生及其配偶刘美华女士。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10)。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08):邱建民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未来6个月内,其本人或关联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不高于4亿元人民币,且增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邱建民先生及其配偶刘美华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571,270股,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为2.00%,累计增持金额共计14,169.04万元。增持计划已完成。
邱建民先生及其配偶刘美华女士的增持计划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增持时公
增持主体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股) (万元) (元/股) 司总股本的
比例
2018年2月7日 集中竞价 300,000 499.63 16.65 0.06%
邱建民 2018年2月14日 集中竞价 565,000 981.96 17.38 0.12%
2018年6月15日 集中竞价 295,300 499.29 16.91 0.06%
2018年6月19日 集中竞价 316,300 500.36 15.82 0.07%
2018年6月20日 集中竞价 200,000 322.25 16.11 0.04%
2018年6月21日 集中竞价 112,400 177.59 15.80 0.02%
2018年7月5日 集中竞价 100,000 141.95 14.19 0.02%
2018年7月16日 集中竞价 4,300,000 6116.27 14.22 0.90%
刘美华 2018年7月17日 集中竞价 2,082,270 3,031.74 14.56 0.43%
2018年7月17日 大宗交易 1,300,000 1,898.00 14.60 0.27%
共计 9,571,270 14,169.04 - 2.00%
注:以上小数均保留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增持前,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76,636,54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36.82%),其中:邱建民先生直接持有15,622,017股(占目前总股本的3.26%),杨桦女士持有21,242,906股(占目前总股本的4.43%),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39,771,62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29.14%)。
增持计划完成后,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86,207,81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38.82%),其中:邱建民先生直接持有17,511,017股(占目前总股本的3.65%),刘美华女士持有7,682,27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1.60%),杨桦女士持有21,242,906股(占目前总股本的4.43%),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39,771,62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29.14%)。
五、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员具备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人员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收购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增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履行承诺,截至本信息披露日,未发生在承诺期限内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日